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学生证补办工作的管理,简化工作流程,经请示校领导,现将补办流程公布如下:
1、学生确有正当原因(学生证或乘车优惠卡因丢失、损坏无法使用)需补办学生证或乘车优惠卡的,在学生处网站下载《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证、乘车优惠卡补办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由学生本人持申请表到辅导员处申请补办。(牡丹江本地生源不提供乘车优惠卡。)
2、辅导员审核确认材料真实性及学生是否欠费后,签署意见。
3、学生持银行卡到综合楼阳光大厅自助缴费机处,按照机器提示流程缴纳补证费用,缴费成功后将机器打印的凭证交给辅导员。具体费用为:学生证10元/本,乘车优惠卡7元/张。
4、辅导员将学生补办信息汇总,填写学生证补办信息统计表,于每月第一周周二下午将统计表、学生缴费凭证及申请表(补办乘车优惠卡和更改区间的需带学生证)送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5、学生管理科负责对补办信息进行审核,情况不属实者不予受理。更换学生证的要将原证收回。
6、学生管理科于当周周五前将审查通过的申请办理(更换)的学生证或乘车优惠卡制作完成。
7、辅导员于提交申请后当周周五下午到学生管理科领取补办(更换)的学生证或乘车优惠卡。
8、其他要求:
(1)学生需缴清学杂费方可办理学生证或乘车优惠卡补办等相关事宜,欠费者不予受理。
(2)各学院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不得擅自涂改学生证内容,不得将学生证转借或抵押他人,不得在申领补办学生证过程中弄虚作假。
(3)学生因家庭地址变更需改变乘车区间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家庭新住址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处申请变更,学生处审核后在学生证家庭住址变更栏进行变更并加盖专用章。
(4)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补办一次学生证,对已备案补办过的,将不予受理。
附:1、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证、乘车优惠卡补办申请表
学 生 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