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的相关要求,我校于2026年10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经各二级学院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与评议、二级学院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二级学院公示,学生工作部复核,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评定东方语言学院2023级翻译(俄语)专业宋宇杭等4518名学生为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现将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获得学生名单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1日—10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受理单位:资助中心,办公地点:综合楼1101,电话:0453-6515788,电子信箱mdjsfxydxszzzx@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1日